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

收回含农药残留的中药材

  卫生署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同意持牌中药材批发商「正草堂药业香港有限公司」(正草堂)自愿从市面收回一批名为「石斛」(批次编号:C22209063)的中药材,因其经煎煮后的药汤被验出有机磷农药。

  卫生署在进行市场监测时,取得上述中药材的样本并进行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样本经煎煮后的药汤被验出有机磷农药(每千克「石斛」药材含0.18毫克三唑磷)。根据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中药组制定的标准,中药材经煎煮后的药汤不容许验出三唑磷残留。

  卫生署发言人说:「按样本验出的农药残留量,在一般治疗疾病的情况下,不会对服用人士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然而,市民如长期大量摄取三唑磷,可能会影响神经系统。署方至今没有接获与上述中药材有关的不良反应报告,现正继续调查个案。」

  发言人补充,煎煮中药材前,市民应用清水适当地冲洗中药材以清除其表面汙垢,确保中药材乾淨卫生,并将中药材于清水充分浸润后才煎煮。

  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石斛」属附表2中药材。「石斛」为兰科植物环草石斛、马鞭石斛、黄草石斛、铁皮石斛或金钗石斛的茎,其功能为益胃生津及滋阴清热。

  初步调查显示,上述批次的中药材从内地进口。正草堂已设立热线(2857 6600)接受相关查询。卫生署会密切监察相关的收回情况。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2条,任何人售卖药物而其性质、物质或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的药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元和监禁三个月。待调查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徵询律政司的意见,亦会将个案转介管委会考虑採取纪律行动。

  卫生署呼吁市民若曾购买上述中药材,应立即停止服用,并于办公时间内送交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销毁。曾使用上述中药材并感到不适的市民,应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