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

回收附有问题标签的中药材汤包

卫生署今日(八月二十二日)同意本地四间持牌中药材批发商分别自愿从市面回收四款中药材汤包,因为相关批发商没有确保含附表2中药材的包装容器上标示贮存其内的中药材的名称。

回收的四款中藥材湯包為:由「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百佳)供应的「金御膳」象牙椰子川貝湯包(此日期前最佳:28.06.2018) 、由「佳俊堂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佳俊堂)供应的「佳俊堂」羅漢茶(批次:071617)、由「香港綠之聖食品有限公司」(綠之聖)供应的「綠の聖」川貝象牙椰子湯(此日期前最佳: 05.10.2018 和06.12.2018」)和由「東方產品供應有限公司」(東方)供应的「大地の作」川貝鱷魚肉湯(批次:D56170414和D56170720)。

卫生署根据情报展开调查,发现上述四款中药材汤包均标示其成分含川贝,但初步检验结果显示怀疑该些中药材汤包含附表2中药材「平贝母」,而未有标示在其包装上。「川贝母」(别名川贝)为百合科植物川贝母、暗紫贝母、甘肃贝母或梭砂贝母的鳞茎,而「平贝母」(别名平贝)则为百合科植物平贝母的鳞茎,两者均属《中医药条例》(第549章)附表2中药材,但非同一品种的植物。署方的调查正在进行,至今没有接获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市民可致电以下热线电话:2606 8658(百佳)、2440 2668(佳俊堂)、2357 0011(绿之圣)及2389 5222(东方)查询回收事宜,卫生署也会密切关注有关中药材的回收情况。

根据《中药规例》(第549F章)第24条的规定,持牌中药材批发商必须确保药材的包装容器上标示贮存其内的药材的名称。违例者最高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意见。卫生署亦会将有关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此外,署方如发现上述个案涉嫌违反其他法例,亦会考虑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

卫生署补充:「为防止错误标签中药材,卫生署呼吁中药商在标签中药材时,所有中药的名称,应以《中医药条例》附表1及附表2的名称为标准,并符合相关执业指引的要求。」

巿民若服用上述中药材汤包后感到不适,应尽快寻求医护专业人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