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重點任務,推動港澳大灣區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支持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將持有的藥品在大灣區內地9市符合條件的企業生產,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下簡稱「省藥品監管局」)召開研討會議,並邀請港澳企業線上同步參與視訊會議。
會議提出落實大灣區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要重視以下四個方面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到大灣區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對支援港澳地區優化醫藥產業發展結構的戰略意義及深遠影響;二要堅持實事求是,圍繞促進大灣區醫藥產業一體化發展,充分調研並了解港澳企業的實際需求,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政策設計工作;三要落實科學監管,充分發揮改革先行先試的優勢,在符合國內監管體制的基礎上,大膽借鑒先進國家地區在藥品跨境生產監管過程中的工作經驗展開探索實踐,推動廣東藥品監管逐步邁向國際先進監管水平;四要提高服務意識,對先期有意向開展跨境生產的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積極聽取其政策訴求,靠前做好服務。
詳情可瀏覽省藥品監管局網頁:http://mpa.gd.gov.cn/ztzl/dwq/sjfb/content/post_3904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