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中醫藥發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於二○二○年九月印發《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年)》,當中與中醫相關的主要措施包括以香港發展首家中醫醫院為契機,成立大灣區中醫醫療聯合體和中醫醫院集群;以及推動香港中醫師在內地公立醫療機構執業,促進兩地中醫人才交流。
現時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相關補充協議的框架下,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合法執業資格的中醫,如屬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在內地短期執業,最長時間為三年,無需參加內地醫師資格考試,期滿可重新辦理延期短期執業。
特區政府一直與內地有關當局保持緊密聯繫,推動多項有利大灣區中醫藥發展的措施。廣東省中醫藥局於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公布,擬在二○二一年內在廣州及深圳選定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試點以合約制形式招聘香港中醫師。具體招聘辦法、聘用待遇及條件由相關醫療機構確定及公布。當局將視乎實際落實情況考慮是否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詳情可瀏覽廣東省中醫藥局網頁︰http://szyyj.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500460.html
有關措施讓香港中醫師可進一步在國家醫療體系內工作,從而促進有關中醫藥的交流,亦同時為香港中醫師,尤其是年輕一代,有機會到大灣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