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

回收附有問題標籤的中藥材湯包

衞生署今日(八月二十二日)同意本地四間持牌中藥材批發商分別自願從市面回收四款中藥材湯包,因為相關批發商沒有確保含附表2中藥材的包裝容器上標示貯存其內的中藥材的名稱。

回收的四款中藥材湯包為:由「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百佳)供應的「金御膳」象牙椰子川貝湯包(此日期前最佳:28.06.2018) 、由「佳俊堂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佳俊堂)供應的「佳俊堂」羅漢茶(批次:071617)、由「香港綠之聖食品有限公司」(綠之聖)供應的「綠の聖」川貝象牙椰子湯(此日期前最佳: 05.10.2018 和06.12.2018」)和由「東方產品供應有限公司」(東方)供應的「大地の作」川貝鱷魚肉湯(批次:D56170414和D56170720)。

衞生署根據情報展開調查,發現上述四款中藥材湯包均標示其成分含川貝,但初步檢驗結果顯示懷疑該些中藥材湯包含附表2中藥材「平貝母」,而未有標示在其包裝上。「川貝母」(別名川貝)為百合科植物川貝母、暗紫貝母、甘肅貝母或梭砂貝母的鱗莖,而「平貝母」(別名平貝)則為百合科植物平貝母的鱗莖,兩者均屬《中醫藥條例》(第549章)附表2中藥材,但非同一品種的植物。署方的調查正在進行,至今沒有接獲相關的不良反應報告。

市民可致電以下熱線電話:2606 8658(百佳)、2440 2668(佳俊堂)、2357 0011(綠之聖)及2389 5222(東方)查詢回收事宜,衞生署也會密切關注有關中藥材的回收情況。

根據《中藥規例》(第549F章)第24條的規定,持牌中藥材批發商必須確保藥材的包裝容器上標示貯存其內的藥材的名稱。違例者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衞生署亦會將有關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此外,署方如發現上述個案涉嫌違反其他法例,亦會考慮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衞生署補充:「為防止錯誤標籤中藥材,衞生署呼籲中藥商在標籤中藥材時,所有中藥的名稱,應以《中醫藥條例》附表1及附表2的名稱為標準,並符合相關執業指引的要求。」

巿民若服用上述中藥材湯包後感到不適,應盡快尋求醫護專業人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