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醫求診病人的權益與責任
向中醫求診病人的權益與責任
市民在接受中醫的診療時,應清楚了解自己的權益和責任,與中醫建立相互信賴及合作的關係,以得到適當的治療,早日康復。
病人有甚麼權益?
選擇權
- 選擇向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求診。根據《中醫藥條例》,在過渡期內註冊中醫和表列中醫均可合法行醫。但過渡期結束後,只有註冊中醫才可合法行醫。
- 在徵詢中醫及其他醫療專業人員的意見後,選擇診療方法。若病情需要,可得到適當的轉介。
- 選擇適當的中醫療法和檢查。
- 選擇是否參與中醫藥的研究計劃。
知情權
- 詢問中醫服務的收費。
- 知道自己的病情和治療計劃。
- 可向中醫索取自己的處方。
- 確定中醫已為自己建立並保存病歷紀錄,並在需要時得到有關病情的資料。
- 在中醫作檢查或治療前,病人可知道其目的、常見的副作用及其他替代方法等。
私隱權
- 中醫須將病人提供的資料保密,並說明資料的用途。
- 病人有權決定,是否同意中醫將自己的資料作非診治用途。
投訴權
- 若病人對中醫的專業行為有不滿,可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投訴。地址是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二十二樓。
電話: 2121 1888
傳真:
2121 1898
病人有什麼責任?
- 應向中醫坦陳病情。
- 應遵從中醫的指示,並給予充分的配合。
- 不應要求中醫濫開藥物,或提供虛假的收據、病歷資料、病假證明書或醫療報告等。
- 應支付中醫所提供的專業服務和中藥等的合理費用。
- 應遵守中醫診所訂明的規定,尊重診所內其他人的權益。
- 應多了解中醫藥常識,有助與中醫的溝通。
- 遵循保健養生之道,既可預防疾病,也有助病後的康復。
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
網址: www.cmro.gov.hk